物业服务中的“事先告知”
在物业服务中,“事先告知”这个细节很重要,把握不好这个细节,就很容易陷入被动。
例如:“五一”、“十一”等长假是大厦业户进行装修的好时机,但是,办理施工手续是需要一定时间的。先不说需要各专业进行方案审核和走访周边业户等,只说“消防审批”这一项就需要两周时间,所以需要有装修需求的业户要提早安排、办理相关手续。我们作为物业服务方,当然不希望看到业户在放假前的一两天才来办手续,造成因时间不够而错过施工时机。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我们须注意什么呢?首先,在每一业户入住时,我们就把办理装修施工手续的流程提供给业户,以备将来需要时参考。其次,在每次长假前给业户的提示函中,都要有类似“若有装修意向,请尽早办理手续”的提醒。除此之外,还需要求业户代表主动询问曾有过装修意向的业户,做出合理建议。这样既可以使业户满意又使我们可以从容应对,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长假期间施工管理人员的班次和各方巡查人员的频次等工作。
其实在我们的物业服务工作中,相当一部分内容就是在做“事先告知”。明码标价,是把我们的收费标准告知业户,避免产生纠纷;各种标识,包括禁烟、小心碰头、高温危险、已喷洒农药等等。因此,我们需要特别注意这些标识是否明显、准确、及时; 还有业户入住时,我们提供的资料, 把大厦各方面的规定向业户进行了明示。我们在工作中遇到了需要业户协助、配合的事情而发出的提示,我们发现业户存在安全或消防隐患时发出的整改建议函等等,这些重要的告知性行为,都是我们物业服务工作中必不可少的。
“有话说在前面”,这不仅仅能够免去将来自身可能面对的麻烦,也能够得到业户更多的理解,从而促进双方和谐的关系,也更能体现出,我们一切以业户为中心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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